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三号/四号机组

该项目是对技术条件中的有关执行标准及其他技术问题的澄清、修改,执行标准符合国际联合国标准,由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上海沪试实验室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和设计院共同协商,并对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签署“C-3/C-4项目实验室家具,该项目包含C-3/C-4项目实验室家具单边实验台含试剂架15套,中央实验台含试剂架含水斗台2套,天平台6套,试剂柜2台,Hamilton通风柜4台,各种仪器台若干。采用合同性质属于FOB上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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